訂房須知
- 請以臉書私訊,電子郵件或電話訂房(0952165761)
- 二日過後仍未收到訂金,則不保留訂房。
- 匯款金融單位:國泰世華銀行 (嘉泰分行) 銀行代碼:013
- 匯款帳號:209-502-112-925
- 戶名:饒翠霞
- 欲更改住宿日期以一次為限,並請於住房日前七天電話告知,延住期為六個月,過後恕不退還訂金。
- 訂金及退訂辦法依照行政院消保會「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」相關規定。
- 於住宿日當日退房不退訂金。
- 於住宿日前1天取消訂房,退還已繳訂金20%。
- 於住宿日前2-3天內取消訂房,退還已繳訂金30%。
- 於住宿日前4-6天內取消訂房,退還已繳訂金40%。
- 於住宿日前7-9天內取消訂房,退還已繳訂金50%。
- 於住宿日前10-13天內取消訂房,退還已繳訂金70%。
- 於住宿日前14天以前取消訂房,退還已繳訂金100%。
- 註:退還訂金所產生之金融機構手續費,由退還金額中扣除。
4 .住宿當日遇颱風、豪雨等不可抗拒因素時,我們將可為您保留訂房延後入住(六個月內)。